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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常见问题 不能投资和投资受限的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 上海公司纠纷律师   http://www.kyrsls.com/

  申云律师,上海公司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外商投资常见问题

  核心内容: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外商投资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针对外商投资的企业名称有哪些特殊规定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4.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5.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6.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不能冠字号。


  二、如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如上海+紫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有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三、外国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3.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4.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5.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可以以管理性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地区总部。


  四、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最低投资额及申请设立研发中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研发中心的最低投资总额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40万美元。


  2.研究开发的方向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3.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


  4.有必要的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


  5.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不低于80%;






不能投资和投资受限的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市场经济是最自由的经济模式,但是有些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进行投资活动或者只能进行部分投资活动的。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投资或者投资受限的主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2、被锁入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5、基金会不得投资举办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内资公司股东应当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取得投资资格证明。


  7、有限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也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8、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


  9、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10、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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