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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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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4日 来源: 上海公司纠纷律师   http://www.kyrsls.com/













































































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


 


 


 


 


 


 


1级


24个月


月90%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依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规定计算的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时,由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计算的标准计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部分。

 

另注: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级


22个月


月85%


3级


20个月


月80%


4级


18个月


月75%


5级


16个月


月70%


解18个月平


解34个月平


不管距退休多长,医疗补助金均全付,距退休5年1次性就业补助金100%,4年80%,3年60%,2年40%,1年20%,不足1年10%

 

注:伤残津贴适用于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就业补助及医疗补助适用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平:系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级


14个月


月60%


解16个月平


解28个月平


7级


12个月


 


解14个月平


解20个月平


8级


10个月


 


解12个月平


解16个月平


9级


8个月


 


解10个月平


解12个月平


10级


6个月


 


解8个月平


解8个月平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平,2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第1项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抚恤金,计算时间为:其配偶和父母一次性计算到70周岁,最低不少于5年,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其子女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下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100%计发,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上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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