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消费者被欺诈或者购买产品不合格等现象。当作为消费者,我们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一定不能妥协,一定要进行维权,那么,消费者维权有哪些途径?消费者维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万益律师,上海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
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我们可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
权。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自己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
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我们维权。
4、仲裁机构仲裁。
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
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
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1)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
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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